2014年8月25日下午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开幕,听取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修订国家安全法议案的说明。“国家安全法”的名称拟修改为“反间谍法”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》旨在为了防范、制止和打击间谍行为,维护国家安全,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,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,该法根据宪法而制定。
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: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综合服务机构,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单行本系列》的供稿单位。负责全国人大会议、常委会会议、委员长会议的会务工作;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,承担拟定有关议案草案等职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