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及实用指南丛书-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》释义及实用指
优惠价: 定价: 42 |
作者: 李飞主编 |
出版社: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|
版次: 1 印次: 1 | |
出版时间: 2013年8月 ISBN: 978-7-5162-0388-0 |
印刷时间: 2013年8月 包装: 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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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8月27日,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》,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。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,监督法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作出规范化、程序化的规定。监督法是一部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重要法律,它的颁布实施,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,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,保证人大常委会依法加强监督工作,促进依法行政、公正司法,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,具有重要意义。
李飞,男,汉族,1953年6月生,河北清苑人,中共党员,北京大学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毕业,经济学硕士,研究生学历。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。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、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。